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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 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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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全国妇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其中,(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以广大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营造社区宜居环境,优化停车管理,规范管线设置,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健身设施。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监测等数据信息。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发动居民广泛参与。 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运行评估,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到2022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60%,既有建筑绿色改 造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全国智标委正在开展绿色智慧社区标准应用试点创建工作,组织行业企业编制《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以标准化工作助力绿色社区创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2019年12月15-17日,全国智标委将在深圳举办“2019互联互通合作者大会”,在“绿色智慧社区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论坛上,也将针对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标准现状等进行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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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华为强强联手,围绕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支付与出行的设备互联与大数据应用等当前市场需求热点、行业发展趋势等议题,将于12月15日——17日在深圳举办以“设备互联、数据互通、场景融通”为主题的“2019互联互通合作者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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