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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0-01-02 14:57
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计划编号:20174012-T-333)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智标委”)负责归口,由中关村乐家智慧居住区产业技术联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目前已完成送审稿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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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全国智标委在京组织召开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由全国智标委副主任委员张永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产品标准处处长展磊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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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产品标准处处长 展磊)


立足整体智慧城市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展磊处长表示:“该标准编制目的十分明确,要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参考已发布相关标准,与智慧城市领域整体标准体系协调一致,让该标准发布后可实施、可操作、可执行,能够切实的解决现存的系列问题及其他领域的智能化相关问题。此次审查会,在审查组专家的审查下,编制组代表要提高效率,围绕文稿内容、解决问题、效果目标等重点方面,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保质保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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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智标委副主任委员 张永刚)


张永刚主任表示:“目前我国既有建筑面积已达到800亿平方米,既有建筑的改造市场潜力巨大,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在大力推动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其中老旧小区的节能改造也是重要的改造内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编制,可以说是恰逢其时,解决行业痛点,2020年随着该标准的发布,希望各参编单位能够积极推动标准的宣贯与实施,以标准支撑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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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 罗淑湘)


随后,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罗淑湘代表标准编制组向审查组汇报标准送审稿编制情况,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涉及的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照明、电梯、供配电、给水排水、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能耗监控与管理等的节能与智能化系统应用现状诊断、智能化技术要求与智能化系统安全与运行维护要求等。旨在规范和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智能化技术应用,促使智能化技术在建筑节能改造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升既有建筑的节能效果;为智能化技术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合理应用与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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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智慧建筑专委会的专家针对送审稿进行审查。



审查专家听取编制组关于该标准情况的介绍和有关技术内容说明,认真审查了标准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认为该标准的制定依据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建筑节能与智能化技术发展现状,体现了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提出了既有建筑节能与智能化系统现状的诊断、节能改造的智能化技术要求、智能化系统安全运行与维护要求等,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符合立项和送审要求,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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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京源中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星月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立方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欣运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信恒生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绿建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审查会。